出口退稅的操作明細流程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條是什么?_世界視訊
2023-06-16 11:05:22 來源:法制法律網
辦理出口退稅流程是:
1、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還關稅,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2、海關應當審查材料,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3、返還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一)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三)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按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退還關稅的,海關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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