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定的形式是什么 合同訂立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2023-05-15 09:38:04 來源:法務在線
合同制定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制定的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訂立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合同訂立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具體如下:
1.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2.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的,必須書面訂立。采取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到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4.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
5.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時要及時收回。
6.遇到重大誤解顯示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應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
7.合同訂立后,合同原件需交公司統一管理。
8.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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