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怎樣申請醫療鑒定?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3-05-09 10:49:15 來源:律速網
一、怎樣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醫療機構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事故的發生,做到以事前防范為主,防患于未然。要做到有效防范醫療事故除了設立醫療質量監控部門或人員、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提高醫務人員技術水平、改善服務態度外,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醫療事故預案。醫療事故預案是在醫療事故出現之前制定的一系列應急反應程序,明確應急機制中各成員部門及其人員的組成、具體職責、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間的協調關系。預案在其針對的情況出現時啟動。
二、發生醫療事故怎樣申請醫療鑒定
發生醫療事故申請醫療鑒定的途徑大致有以下幾種:
1.首先醫患雙方發生爭議后可以共同協商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認定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在協議書上簽名,尋求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2.醫患雙方協商不成,認為需要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到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辦理共同委托鑒定手續;
3.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同意共同委托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醫患雙方可以分別到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區、縣衛生局)醫政科,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直接認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也可以由區(縣)衛生局轉交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如果區(縣)衛生局經過審查,發現該醫療事故爭議涉及死亡或者可能構成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由區(縣)衛生局上報市衛生局,由市衛生局移交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任何一方當事人直接到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申請鑒定,醫學會不予受理。
4.醫患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認為需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根據案件需要,可以委托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三、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