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船舶碰撞的應急程序是什么?
2023-06-05 16:42:00 來源:法制法律網
船舶碰撞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中國的船舶碰撞的構成要件則包括:
1、碰撞雙方均為船舶
因此排除了船舶和非船舶、非船舶間的碰撞,排除了軍事船舶、政府公務船舶和其他船舶的碰撞,同時還排除了20總噸以下小型船艇間的碰撞以及內河船舶間的碰撞。
2、船舶碰撞以船舶間實際接觸致損為原則,以非實際接觸為補充。
3、碰撞必須發生在海上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4、間接碰撞須當事船有過失。
5、船舶碰撞應造成損害結果。
船舶碰撞的應急程序是什么?
船舶碰撞事故95%以上是人為因素造成,應急程序通常包括:
1、船舶臨近碰撞或發生碰撞,應立即停車,發出警報,并向船長和機艙報告,召集船員采取應急行動。
2、船長應督促大副和輪機長查明破損部位的損壞情況,有無進水、人員傷亡、油污染情況及程度。由木匠測量各污水溝、壓載艙、淡水艙液位,二管輪測量油艙液位,大副應派專人監督破損部位,及時向船長報告監測結果,以便船長確定自救方案和判斷是否需要求助外援。
3、當一船撞入對方船體時,船長應視情況采取慢車頂推等措施減少破洞進水,盡力操縱船舶使破洞位置處于下風側,便于對方爭取時間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
4、若船體破損進水,應組織排水和堵漏,進水嚴重應設法搶灘;若碰撞引發火災或油污染,應按火災應變部署、船上油污應急計劃行動;如發生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搶救。
5、若船體碰撞位置在機艙,輪機長應當負責機艙的損害控制,即對主機、輔機和舵機等機電設備的損害應立即作出評估和搶修,并向船長報告;還應按指示在艙柜之間轉移燃油和壓載水等工作,提供電力和輔助機械等方面的工作。
6、船舶碰撞雙方,應互換船名、呼號、船籍港、船舶登記編號和出發港、目的港等相關情況。
7、值班駕駛員應做好詳細記錄,保存相關海圖;船員應向船長如實匯報有關情況;船長負責指導駕駛員謹慎如實地填寫航海日志。
8、若被撞船處于危險狀態時,在不嚴重危及本船安全的情況下,應盡力提供援助。包括援助對方船員或協助被撞船舶搶灘等。
9、若情況緊急時,船長有權請求第三方援助。當碰撞損害嚴重,確實無力搶救時,船長應宣布棄船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