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門診辦理流程有哪些?醫療事故糾紛起訴狀要寫什么內容? 環球報資訊
2023-06-30 10:01:2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特殊門診辦理流程是什么
特殊門診辦理流程是:
1.首次申請須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5日以前,備齊申報病種的相關病歷資料、一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審醫院收組織本院醫療專家診查并初步鑒定;
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進行集中評審;
4.經市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的,當月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待遇。
《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的指導意見》第六條探索適合門診統籌費用控制機制和結算管理的方式。根據門診就醫和醫療費用支出特點,積極探索總額預付或按人頭付費等費用結算辦法。充分發揮醫療保險集團購買的優勢,采取定服務機構、定服務項目、定考核指標、定結算標準、定支付辦法等方式,探索就醫、支付、結算一體化的門診統籌綜合管理辦法,有效控制門診醫療費用。
二、醫療事故糾紛起訴狀如何寫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解決醫療糾紛的五種途徑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申請;
3.向醫調委申請調解;
4.醫患雙方達成請求仲裁的協議,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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