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公證是否有效?婚后用于裝修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如何解決?
2023-04-20 16:31:0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婚后用于裝修的共同財產怎么分?
婚后用于裝修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分配方式,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在婚內有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可以請求再次分割這部分的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公證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財產公證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共同財產公證有以下兩方面的效力:
1.證據上的效力。因為公證是對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或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予以確認證明,一旦糾紛發生,公證后的協議就成為特殊的書證,證明力較強。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在審判人員認為沒有疑義的情況下,即可將公證后的協議書作為證明事實的證據。
2.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必須公證證明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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