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證書能起訴離婚嗎?因一方非法同居能申請離婚嗎?
2023-06-20 15:52:18 來源:民企網
有保證書能起訴離婚嗎
有保證書能起訴離婚,并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因一方非法同居能申請離婚嗎
可以。依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婚內一方與他人同居已達到法律中感情破裂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以此為理由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