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同到期租客不搬離能強制讓其搬離嗎?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房屋的要如何做呢?
2023-04-07 16:39:58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店面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辦?
1.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赓U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3.出租人可以與其協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內離開;租戶決定續租的,應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繼續支付租金;租戶不續租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離開,否則出租人可以要求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店面合同到期租客不搬離如何強制
1.告知租客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五天內)搬離并且把房款交清,否則向法院起訴。
2.如果租客在通知期內還是沒有搬走,這時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租客騰出房子。起訴支付房屋,延遲支付租金違約金,支付逾期租金。
3.房屋租賃期限屆滿,意味著房屋租賃合同即將終止,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日期遷出租賃房屋。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房屋的,應當在合同租賃期限前3個月向房東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續簽新的租賃合同。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賃的要求,但租賃期滿后未及時遷出租賃房屋的,屬于違約行為。此時,承租人除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租金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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