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伙對內民事責任指什么?執行合伙事務中損害合伙企業利益賠償責任是什么?
2023-05-23 16:27:20 來源:法律網
個人合伙對內民事責任指什么?
個人合伙對內民事責任即由合伙事務而產生各合伙人之間、合伙人與合伙企業之間及合伙企業聘用經營管理人員或職工與合伙企業之間民事責任。
1、出資違約責任。《合伙企業法》第12條規定:“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如果合伙人沒有如期如數按約定出資方式繳付自己出資,即違反出資協議,就應當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承擔出資違約責任。若給其造成損失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執行合伙事務中損害合伙企業利益賠償責任是什么?
《合伙企業法》第19條規定:“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收益均為合伙企業財產。合伙企業財產由全體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該法第30條規定:“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如果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伙企業利益據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應將該利益或財產退還合伙企業;若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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