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事項中應當向社會或管理對象公開的內容是哪些?
2023-05-24 13:48:57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包括哪些內容
(一)下列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向社會或管理對象公開:
1、實施行政許可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
2、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以及辦理行政許可的機構名稱;
3、有關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的規定以及需要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
4、在審查行政許可申請過程中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以及舉行聽證、招標、拍賣、考試、考核、檢驗、檢測等事項;
5、做出的準予行政許可的事項要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6、其他依法應當予以公開的內容。
以上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得公開。
(二)下列行政處罰事項應當向社會或管理對象公開:
(一)實施行政處罰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以及執法人員信息;
(三)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種類、罰款數額;
(四)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五)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七)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八)其他依法應當予以公開的內容。
以上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得公開。
二、行政執法信息可以采取哪些辦法進行公示
對需要公開的事項,可采取下列方法公示:
(一)發布公告、通告;
(二)召開專門會議通報或以公文形式通知;
(三)由各類新聞媒體公開報道;
(四)在辦公區內將有關制度張榜上墻;
(五)設立公示欄;
(六)在局網站上公示;
(七)依法可采取的其他公示方法。
三、行政執法罰沒款和罰款是一樣的嗎
行政執法罰沒款和罰款不是一樣的,罰沒款只是罰款的一部分,罰是處罰后不單繳納罰款,還有將非法所得沒收 。公安部門依法查處販毒、賣淫、嫖宿、賭博等社會丑陋行為的罰沒款,屬于國家罰沒收入,應按規定,一律上繳國庫。
財政部《關于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余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及時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罰沒收入適用的預算科目,按財政部的有關規定通過應繳預算款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