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注冊的特殊規定是什么呢?哪些情況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呢?
2023-03-29 16:41:07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
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收件后,經審查,商標申請手續不齊備或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書件。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商標局將予以退回的,申請日期、申請號不予保留;如需重新申請,補齊有關手續后再行申報。如代理人或申請人自行更換了蓋有商標局騎縫章的商標圖樣,該申請書失效,如需繼續申請,應重新辦理手續,并交納費用。
二、申請商標注冊的特殊規定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4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當與所提交的證件相一致。”
為證明與商標注冊的有關事宜,申請人應附上必要的文件或證明書。例如:兩個申請人以同一商標并于同一天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的,應附送 先使用的證明文件,或者在雙方都未使用時,應附送由申請人協商歸某一申請人申請的協議文件;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必須提供肖像權人授權書并經公 證機關公證;外國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須在申請書上填寫初次申請國、初次申請日期及申請號,并在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證明文 件,其優先權請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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