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離婚對方不同意只能走訴訟離婚了嗎?離婚案件申請回避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呢?
2023-04-06 09:42:5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一方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
我們講離婚方式分為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在雙方爭議不大,經協商可以達成離婚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在婚姻登記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前提是,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問題無糾紛,并有書面《離婚協議書》(此文書在京法網“法律文書”中有范本,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如雙方就離婚涉及的問題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時,就要進行訴訟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原則上規定是雙方分居滿二年,可以判決離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分居”是比較難界定的。法官判決離婚的條件仍是要結合法庭調查、夫妻雙方的舉證、質證等環節確認“夫妻感情破裂”。
二、離婚案件申請回避需要的材料
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但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1)未經批準,私下會見本案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
(2)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該案件的;
(3)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財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報銷費用的;
(4)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各項活動的;
(5)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購買商品、裝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給予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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